海南将地贫筛查纳入孕期规范产检必检项目

5月23日,《海南省孕期地中海贫血筛诊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版)》发布,将地贫筛查纳入该省2019—2010年孕期规范产检必检项目。

5月23日,《海南省孕期地中海贫血筛诊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版)》发布,将地贫筛查纳入该省2019—2010年孕期规范产检必检项目。

上述项目实施范围为,对常住海南孕前未经地贫筛查诊断的夫妇双方,在怀孕期间开展免费地贫筛查诊断服务,对已经接受过地贫筛查阳性的夫妇开展随访管理及干预服务。包括:为该省辖区内常住人口中未经地贫筛查的孕妇提供地贫(血常规)初筛;为初筛阳性(MCV<82fl)孕妇的丈夫提供地贫初筛;为地贫初筛双阳夫妇提供地贫基因检测;为地贫基因检测高风险孕妇提供产前诊断;为确诊重型地贫胎儿的高风险孕妇提供终止妊娠服务;对已接受过地贫筛查阳性的夫妇开展随访管理服务。

为此,海南要求建立地贫防控工作与产检工作相结合的机制,以市县为单位,实现孕妇孕期地贫筛查告知率为100%,建档孕妇孕期地贫初筛率≥95%,阳性孕妇丈夫初筛率≥90%,初筛双阳夫妇地贫基因检测率≥90%,高风险重型地贫胎儿产前诊断率≥90%,重型地贫胎儿医学干预率≥90%。

记者了解到,上述筛查的经费,按地贫初筛26元/对,地贫基因检测270元/人,地贫产前诊断1800元/人,项目管理10元/对标准,由省级财政承担。中重度地贫胎儿终止妊娠经费等项目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补助。为确保项目工作连续性,2019年度产前诊断经费由省优生优育公共服务中心承担,2020年起转至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承担。

为确保上述目标实现,海南将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建立产检医生首诊负责制,产检机构医生接诊首次产检的孕妇,必须询问孕妇地贫筛检情况并告知孕期地贫筛查项目内容,签署知情同意书,为未接受过地贫筛查的孕妇采集血样进行地贫初筛,孕妇初筛阳性的,采集其丈夫血样进行地贫初筛,初筛双阳夫妇者转介到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进行地贫基因检测(三亚市基因检测工作由三亚市妇幼保健院执行),基因检测高风险夫妇转介到产前诊断机构进行产前诊断。同时,该省还建立地贫筛查阳性随访制度,对地贫筛查阳性者进行专案管理,采取召回检测、电话随访、入户随访等多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服务。

文章链接:https://www.ehnjk.com/article/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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