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区禁止露天烧烤

7月11日,海口市发布通告,在划定建成区内区域禁止露天烧烤,在建成区外严格控制露天烧烤。

7月11日,海口市发布通告,在划定建成区内区域禁止露天烧烤,在建成区外严格控制露天烧烤。

该通告有效期为5年,划定的禁止露天烧烤的建成区为:东至南渡江西岸、南至椰海大道北侧、西至粤海大道东侧、北至沿海边界。在上述区域内进行露天烧烤行为的,由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予以处罚;建成区外严控露天烧烤和占道经营,对擅自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海口市规定,市、区政府统一规划设置的规范管理夜市、餐饮街区的烧烤摊点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和使用清洁环保燃料。

海口市区禁止露天烧烤

图为海口市禁止和严控露天烧烤区域示意图

另据了解,海口市发布通告前,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今年划定并公布允许露天烧烤的区域,未划定区域的市县则在本市(县)城镇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海口市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和建议,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表明绝大多数市民对烧烤不赞成,欢迎露天烧烤通告的出台,个别市民关于保留假日海滩烧烤园等建议根据实际情况不予采纳。在此基础上,海口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审议,修改《通告》并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进行了第二轮的修改和完善。5月31日经第十六届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海口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烧烤食品,不得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违反规定的,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开展烧烤摊点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和使用清洁环保燃料,违反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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