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开展60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

有接种需求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群,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可自主、自愿决定是否接种新冠疫苗。

有接种需求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群,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可自主、自愿决定是否接种新冠疫苗。3月24日,海口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实施方案,对此作出了说明。

根据《方案》,有意愿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60岁及以上人群均属于此次接种范围,接种时间为3月26日至6月30日。首批开展接种的单位包括海南省妇幼保健院、海南省儿童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和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等8家医院。后续将根据接种需求,逐步增设接种点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方案》要求,各指定接种点需设立专家问询台,由全科医学、老年人疾病或常见慢性病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家负责接种前问询,在问询台安装“海南省基层医疗信息系统”,通过查阅个人健康档案和最近一次体检结果,对65岁及以上人群进行健康问询,符合接种要求者可给予接种疫苗。未建档人群,经问询后符合接种要求的仍给予接种疫苗。各指定接种点在接种疫苗时,应保证至少1名健康询问、登记和知情告知人员。每个接种台至少配备1名接种人员,现场接种至少配备1名负责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各接种点需提供适合人群服务的接种服务环境,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新冠疫苗的接种时间、接种方法、接种流程,接种前后的注意事项,预防接种前应告知的主要内容等。同时,根据人群的健康特点,接种现场应设置“防滑倒、防跌跤”等醒目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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