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博鳌乐城先行区医疗药品器械管理规定

12月15日上午,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省药品监管局、乐城先行区管理局、乐城医疗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药品器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规定》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海南发布博鳌乐城先行区医疗药品器械管理规定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文秀同志详细介绍了《规定》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然后,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大法工委、省药品监管局、乐城先行区管理局有关领导现场回答媒体记者提问,详细解答了《规定》的施行对促进乐城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义、创新监管服务的制度设计、优化特许药械等重点领域管理和服务的具体举措以及先行区智能监管的实施等方面的问题。

以《规定》的发布为契机,在新闻发布会后,乐城先行区还举行了简单而隆重的法规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场播放了《规定》解读宣传短视频,出席本次活动的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乐城管理局、省委办公厅信息综合室、省委深改办商务部服贸司、博鳌机场海关等单位有关领导同志分别向先行区医疗机构及各有关单位代表发放了法规单行本。

据了解,《规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共 19 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以立法形式实行医疗药品器械一体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推动建立更高水平的医疗药品器械管理模式及与国际接轨的管理标准,为先行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规定》的颁布实施,更加有利于提高先行区医疗服务质量,更加有利于提高国内外患者来乐城看好病、用好药的信心,更加有利于促进医疗消费回流。 

据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启动仪式,正式揭开了《规定》宣传宣贯工作的序幕。下一步,先行区将紧紧围绕“发展乐城,法治先行,有你有我”的主题,聚焦《规定》中与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紧密相关的重点条文和立法精神,通过更丰富的普法活动、更通俗的宣传形式、更深刻的专业解读、更广泛的社会传播,加快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加深乐城先行区乃至全社会对新法内容的理解与把握,以实际行动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重要法治要求,营造共同关心、建设、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为乐城先行区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文章链接:https://www.ehnjk.com/article/1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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